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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集团大连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危废协同处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6-09-29  0 字号 小   中   大  

一、招标说明

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山水集团”),总部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是以生产水泥和熟料为主导的大型集团化企业。集团下设山东、东北、山西三个运营区,拥有子(分)公司100余家,分布在山东、辽宁、山西、内蒙古、新疆等省(市、自治区)。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守信”的招投标原则,现对现对旗下大连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危废协同处置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通过审核后方可参与投标(审核通过的单位可在大企汇下载招标文件),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二、投标人须知

1.签约主体:大连山水水泥有限公司。

2.建设规模:该项目年协同处置危险废物5万吨,设计固态危废处置能力不低于30t/h。

3.建设地点: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复州湾街道山河村,大连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

4.招标模式: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交钥匙)模式,即固定总价承包模式。合同总价包含勘查、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供货、土建施工、机电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168小时满负荷运行、人员培训、达标达产,以及质量、安全、环保、验收、缺陷修复直至项目竣工验收交付投产的全部工作内容与一切费用。除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再承担本项目任何其他费用。

5.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150日历天(含勘查、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达产、培训、缺陷修复等全部周期)。投标人在计划工期内自报最快工期,且自报工期一经中标确认即作为合同总工期,除发包人书面同意外不得顺延。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令为准。

6.质量要求: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办法。提供的设备及材料必须符合强制性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技术规范。施工及安装过程均必须符合国家验收标准,满足环保、安全相关验收,最终实现项目达标达产,竣工验收。

7.图纸要求:设计图纸必须满足工程所在地图纸审查中心的审图要求,且必须满足发包方的技术要求,中标后的图纸(蓝图)须盖设计院的资质章、出图章、注册结构师章。

8.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缴纳完毕、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固定总价的20%预付款,乙方收到预付款7日内组织人员进场施工;主机设备进场,支付至固定总价的40%;土建、安装完成并经甲方确认支付至固定总价的70%;项目达标达产并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后,进入结算审计阶段,集团ERP初审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委托审计机构审核合格后,付至固定总价的85%(含安全保证金5%);审计机构审计定案后支付至结算款的95%;质保金5%;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开具等额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遵循"先开票、后付款"原则。甲方用银行承兑支付以上工程款,若改用现金支付,双方通过协商确定贴息率。如乙方未按约定开具发票或发票不合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后续款项且不构成违约。

9.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需交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缴纳时间:资格预审通过并收到招标文件后,开标前一天缴纳。投标单位不按时交保证金视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投标。

10.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须在签订合同前,另行向签约主体大连山水水泥有限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不小于合同总价款的5%。可采用银行转账、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保函格式须经发包人审核同意)等招标人认可的形式。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须覆盖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达标达产、竣工验收全过程,保函有效期至项目达标达产验收合格后满6个月。履约保证金于本项目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且无违约情况、竣工验收备案合格无息原路退还。若中标人发生合同约定违约情形,招标人有权按合同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相应损失。

11.踏勘要求:投标人需对现场进行实地踏勘,以确保对项目场地现状、周边条件、地质地貌、外部配套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中标单位不得对现场现状提出异议,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修改投标文件、调整报价等要求。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现场踏勘联系人:姜翰旭13591720006。

12.资金来源:自筹

13.报价次数:本项目实行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即为最终报价。

14.大企汇报名时务必留项目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1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实缴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2.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以上具备其中之一即可。若投标人自身不具备上述设计资质,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独立设计单位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投标文件中须附:经双方签字盖章的设计委托协议、受托设计单位营业执照、受托设计单位对应资质证书。承包人对总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负总责,不因委托外部设计单位而免除总承包责任。设计委托协议中须明确约定受托设计单位与承包人之间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如设计委托协议中无此条款,视为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

3.项目管理及现场人员配置要求

投标人须完整提供本项目拟派驻的项目经理、主要管理及施工人员简历、近3个月社保缴费明细单,并提交拟派驻现场全部管理、施工人员配置清单及岗位分工情况,所有人员须为本单位在岗在职人员,不得挂靠、不得兼职、不得无证上岗。

4.近三年有过类似规模及复杂程度的工程业绩,并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5.在信用中国网上近三年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近三年内未发生人身伤亡或重大质量事故。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无被执行信息、法定代表人无限制高消费记录、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山水集团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7.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8.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截止时间

1.投标单位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中午12点整,投标人须在此前完成大企汇平台(https://www.daqihui.com)全流程注册报名,逾期平台将关闭报名通道,未完成报名的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需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资料以附件形式上传至大企汇或分别发送至山水集团招采中心和法律合规部邮箱,逾期不予接收,发送时以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注明。

招采中心:zhaoyan@sdshanshuigroup.com

法律合规部:falvshiwubu@sdshanshuigroup.com 

2.资格审核:招标人对报名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及投标人资格进行预审,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许进入后续投标环节。通过资格审核的投标人可登录大企汇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电子版投标文件,并按时参加投标。定标前对拟中标单位进行资格复核,如不满足招标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3.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报名需提供资料

企业简介、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业绩表(与投标项目相关近5年内的业绩,注明签约日期、用户联系人电话)、合同及证明材料、信用中国公示截屏、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违法违规违约查询截图等资质文件。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在大企汇平台(https://www.daqihui.com)上公开发布。

2.本项目报名通过大企汇平台线上进行,供应商需注册大企汇平台,通过平台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可查阅网站首页帮助中心的操作手册,也可联系客服(王经理13551924240)。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招采中心

商务联系人:赵  燕 13854103718

现场踏勘联系人:姜翰旭 1359172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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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电话:0531-88360186 传真:0531-88360186 办公电话:0531-88360880 销售电话:0531-82972210


集团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崮山.山水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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